
可转债交易市场指的是进行可转换债券交易的市场,也被称为可转换债券流通市场。可转债交易市场是允许已经上市的、购买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证券的长期债务证券进行买卖转让的市场。
可转债交易时间与A股市场一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集合竞价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
可转债的交易单位为手,1手=1000元面额。报价以面额为基数进行。买卖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可转债交易分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两种方式。
投资者买卖可转债,应当通过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证券账户进行。投资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可转债,在买入后第二个交易日即可卖出;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可转债,在买入后第五个交易日即可卖出。
可转债的买卖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二)实行涨跌幅限制,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正负百分之十,以及上市首日的百分之三十;(三)超过价格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可转债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手。卖出时,余额不足1000元面额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可转债实行涨跌幅度限制,其涨跌幅依据市场A股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涨(跌)幅限制=70×市场A股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0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最近一次十分位)例如:市场A股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30元,则涨跌幅度限制=70×30/1000=
2.1,取值2(百分位),即涨跌幅度限制为±2%。
上市可转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所可以视情况决定临时停牌或停牌:
(一)不可抗力;(二)意外事件;(三)技术故障;(四)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上市可转债复牌的时间即时揭示,临时停牌期间不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可转债停牌的具体时间和复牌时间根据情况而定,若盘中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应当在当日14:57复牌。若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未跨越14:57的,应当在当日14:57至15:00复牌。可转债停牌期间本所将不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可转债交易已接受的买卖申报仍有效。复牌后,对已接受的买卖申报,本所按照集合竞价原则撮合成交。本所对可转债盘中临时停牌及复牌的时间控制,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可转债的盘中临时停牌及复牌时间控制的调整,本所将提前公告。可转债停复牌的具体规定按照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停复牌工作的通知》执行。
可转债买卖竞价方式与A股相同,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连续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和15:00至15:30。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