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8日,由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单位投资设立,注册资本7.15亿元人民币。
1、新资本
兴安证券具有现代化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实力雄厚,股本结构合理。股东单位包括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天津国际商场有限公司、哈药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达7.15亿元人民币,整合原黑龙江省证券,牡丹江证券,齐齐哈尔证券等证券公司,在全国设有54个网点,为比照综合类券商.
2、新理念
以创新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敢于创新,全面创新,持续创新。
在证券市场中勇于开拓,大胆尝试,将自身定位为持续创新的金融服务商;在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管理体制、服务层次、技术手段等方面全面采用或导入创新体系,并在不断的创新下去寻求发展机遇,在国内证券行列中脱颖而出。
3、新机制
遵循专业化分工原则,建立起前后台分开的“运营—营销”运作模式;
以满足市场需求、服务客户为经营目标,公司管理体系全面向市场营销倾斜,交易系统配合营销,运营环节全力为营销服务,营销不断在服务内容和手段上全力为客户服务。
率先推出完善的多层次经纪人管理体系,公司在制度上保证经纪人的收益权,吸引大量优秀的经纪人加盟兴安的营销团队。
4、新平台
在充分整合公司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尝试在“开放式商业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证券综合业务平台;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思想,培养杰出的经营管理团队,充实高效有力的管理平台;已在技术、服务、产品及经纪人团队上形成完整的兴安证券品牌系列,为业务拓展提供强大的品牌支持。
开放的证券交易技术平台为将各合作方融入兴安的整体服务平台提供技术保障;开放的经纪业务结算技术平台保证各合作方利益明晰;开放的技术标准体系使各合作方轻松加入兴安;
5、新联盟
解放思想,改变过去的坐商姿态,将自己置身于环节众多的证券服务市场,主动寻求与银行业务、期货公司、保险、电信与宽带提供商、金融服务网站、证券信息服务商、投资咨询机构、第三方经纪人、第三方技术合作商等形成的战略联盟,让客户在兴安享受到“一站式、全方位”的证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