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进入老龄化,为了解决农村养老的问题,国家出台了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农村养老保险主要有农民个人养老金账户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只需要缴纳满15年,在60岁以后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了。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关乎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着社会的稳定。为此,我国特意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关养老保险的新规定,从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出发。
第一,农村养老保险补贴进一步提高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个部分组成。三个组成了农村养老保险的账户,到了60岁之后,能领取的养老金主要是基础养老金(国家标准是55元每个月)加上个人账户的总额除以139。算下来就是个人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了。所谓的政府的补贴其实主要就是每个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这是国家最低标准,一般省份自己规定的都会高于55元,甚至能达到80-90元不等。这个数额也在逐年提高。
第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灵活
之前常见的就是按年缴纳,就是每年定时缴纳。有的是每个季度一缴,有的是半年一缴。这样一来,对于收入并不固定的农民来说有时候可能到了那个缴费的点,没钱缴纳,十分不便。
现在农村养老保险采取灵活的缴费方式。既可以选择不定期交费方式,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还可以选择一次性交费。针对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足,一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第三,养老金特定情况下可退还
缴费的农民享有更多保险权益,如果出现这些情况,已经缴纳的养老金还可以加上利息退还。
1、如果农民在交费期间死亡,那么他个人交纳全部养老金以及利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农民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的,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领取的年限超过十年,则一直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允许继承的情况有: 1、参保农民在60岁之前死亡的,允许继承。
这主要是指参保农民在60周岁之前死亡的,由参保人个人承担的部分全额退给法定的继承人或者是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注意,仅仅是退还个人承担的全额,跟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没关系 2、养老金的受益期是10年,70周岁之前去世的,允许继承。 参保农民在年满60岁不满70岁时候去世的,个人账户上剩余的养老金是允许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