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搜索竞价排名的问题引起大家广泛关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杨卫也认为,有些厂家通过付费的方法改变搜索的排序,这样可以提高该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选用率或者点击率,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韩晓武看来,目前的《修订草案》还不足以涵盖所有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能解决眼下愈演愈烈的互联网恶性竞争,因此建议考虑设专章对其进行规制,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行为方式、执法主体、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细化,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增加对互联网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和处罚,表面看似为互联网的发展套上枷锁,但是如果回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初衷可以发现,增加的规定为互联网插上了法律的“翅膀”。
不论是现行法还是《修订草案》,都在第一条就明确,立法目的是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了增加互联网领域的相关规定,《修订草案》还增加了规定经营者不得贿赂可能影响交易的第三方,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等内容,并完善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与行政处罚并行的法律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