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认购注意事项有哪些?从2016年开始,A股新股发行将按新规申购,主要包括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新股发行采用市值申购的方法,投资者只要有市值就能申购,中签之后才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新股申购新规则须知
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四、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
五、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六、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七、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新股申购新旧重要特点
1、 明确取消预缴款机制。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认中签后再缴款。
2、 “货到付款”。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确保T+2日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资金交收。
3、 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将纳入“打新黑名单”。
新股发行认购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上网定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惟一的“卖方”,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规定发行价格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是非常重要的新股发行认购注意事项。
这种方式类似于网下的“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发行方式,只是一切工作均利用交易所网络自动进行,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安全快捷等优点,避免了资金体外流动,完全消除了一级半市场。1996年以来它被普遍采用。由于新股申购几乎稳赚不赔,吸引众多大资金参与其中,也由此造就了一大批新股申购专业户。
2、上网竞价发行。与上网定价发行相似,但不同的是,在公布的发行期间,由投资者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竞价购买,然后由交易系统主机根据投资者的申购价格,按照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的顺序,从高价到低价依次排队。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总额应当等于拟发行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原则累计计算,当认购数量恰好等于发行数量时的价格,即为发行价格。凡高于或等于该价格的有效申报均可按发行价认购,由交易系统自动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