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称,地方债风险化解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是加强对地方政府负债的管理,按新《预算法》及43号文规定,融资平台应剥离融资功能,不再新增政府债务;二是摸清存量债务,通过债务置换将银行、信托贷款置换为低利率的地方债,大大减轻地方政府债务压力。
“但部分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面临压力,目前地方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快速发展,是一个有益的探索,但政府债务和商业化融资间的界限有所模糊,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关注。”陈道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或将成为“重头戏”
2012年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金融业混业发展加速,但监管体制仍主要是分业监管。
“这些年金融交叉、融合已经越来越明显,机构、业务、交易结构、资金都在融合,虽然实行分业监管,但是通过各种通道业务、平台合作等不断绕开监管。”陈道富表示。
国研中心研究员魏加宁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直言:“我们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最大结构性风险,就是一边力推混业经营,一边坚持分业监管不变。”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由此提上议程。继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后,2016年再次提出“要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在此背景下,市场预期如若今年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是重要议题。“现在关注点都在金融监管上,金融监管肯定会涉及,包括宏观调控的协调。”陈道富表示。
而对于如何调整监管框架,市场方案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央行承担统筹协调的职责,并将系统性重要机构纳入监管框架。另外一种声音则认为,上述方案将使监管职能与货币政策的目标冲突,应成立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双峰监管”可能比较适合我国未来经济、金融发展。一方面通过宏观审慎体系,央行加上银监会管理的一些系统性重要性银行,确保货币政策供应目标,传导渠道能够实现;另外将“一行三会”针对微观监管部分,强化成一体,共同在这些部门中去协调处理以前出现的监管盲点。
除金融监管外,多位受访人士认为“防风险”也将成为重要议题。
“宏观层面,风险肯定是最核心的问题。”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助理杨涛称,“这涉及如银行体系潜在风险、资本市场潜在风险、地方债风险等诸多方面。”
除此之外,前述受访人士认为,金融如何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去杠杆、货币政策有效性及利率传导机制、金融对外开放均可能成为会议内容。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炼2016年9月表示,“十三五”时期和即将召开的中央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关注的焦点,可能是研究如何深入参与和推动全球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全球金融治理的改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