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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改革推进 试点范围将增加100个县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7-1-4 11:32:4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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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先行地区,特别是沿海一些地区已经开展这项改革。到2015年底,全国已经有5.8万个村,4.7万个村民小组实行改革,已经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近2600亿元,2015年当年就分红了411亿元。

“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全国平均每个村是500万(资产),东部地区的村有近千万元。”1月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

大量的村集体资产的存在,意味着产权清晰迫在眉睫。只有产权清晰,这些资产才能被有效利用起来。

“(对于这些集体各类资产)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这些资产再过若干年就更难说清楚归属,就有流失或被侵占的危险,对此农民反应非常强烈,要求非常迫切。”韩长赋说。

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

据介绍,一些先行地区,特别是沿海一些地区已经开展这项改革。到2015年底,全国已经有5.8万个村,4.7万个村民小组实行改革,已经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近2600亿元,2015年当年就分红了411亿元。

而按照计划,下一步将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集体土地确权进一步推进

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而农村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存在大量尚未被确权的集体资产,其中一个重点就是农村集体土地。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这些土地和资产的经营和所有权情况较为混乱。比如,部分集体土地被供销社、医院、学校等占用,但是供销社、医院、学校关闭后,土地和建筑物却被转卖给了个人。还有的土地尽管被人承包,但是实际上常年没有交承包费用,或者缴纳得很少。

这些,都给农村集体造成了巨大的资产流失。而这背后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产权不明确,造成无人负责的窘境。

党中央、国务院力图解决上述问题。

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2015年,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2016年12月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对深化集体产权改革系统全面的重大部署,也意味着包括农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农村集体资产的确权工作进一步推进。

韩长赋在1月3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第二类是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第三类是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都有改革的任务,但是要分类施策。对于资源性的资产改革,中央已经有部署,就是要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不变。这方面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中。”

而要进行改革,一个前提是摸清楚集体资产的总量,换句话说,要进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央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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