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落地稳增长
为了尽快发挥PPP示范项目稳增长作用,第三批项目评审过程中将项目落地进度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上述20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还规定了项目落地时间:第一批示范项目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采购;第二批示范项目应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采购,逾期未完成采购的将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第三批示范项目原则上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采购。
PPP项目完成采购是财政部视为项目落地的关键环节,这意味着财政部于2014年底推出的第一批和2015年9月推出的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落地时间有了“红线”,分别是今年底和明年3月底,若到时相关前两批PPP示范项目未落地,将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
财政部PPP中心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第一批示范项目中,执行阶段19个,落地率达76%,未落地项目以大型轨道交通项目为主,所需准备和采购时间相对较长;第二批示范项目中,执行阶段86个,落地率达45%。一个项目落地平均周期为13.5个月。
《通知》要求,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原则上在明年9月底前落地,也就是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要在一年内落地,发挥稳增长作用。
规范PPP项目用地
除了加快PPP项目落地,发挥稳增长效应外,对于12万多亿元的PPP项目规范也很重要。
此次《通知》着重规范了PPP项目用地。
比如,不得直接以PPP项目为单位打包或成片供应土地,不得违规取得未供应的土地使用权或变相取得土地收益;不得作为项目主体参与土地收储和前期开发等工作,不得借未供应的土地进行融资;PPP项目的资金来源与未来收益及清偿责任,不得与土地出让收入挂钩。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飞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简单说,就是以后土地一级开发不再纳入PPP的范围,这是之前没有规定的。此前一直强调的,是不得将土地收益作为项目收益来源。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咨询与投资事业部总经理杨宁表示,目前一些实施的PPP项目中,地方政府逐渐产生了“将PPP项目与土地进行捆绑”的想法,即通过PPP项目采购环节替代相关项目用地的出让环节。相信通过后续的严格监管,PPP项目和土地挂钩的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