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发布消息指出,介绍出租车行业改革方案和网络约租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记者会,将于7月28日下午举行。在2015年10月份就曾公开征求过公众意见的两项政策,即将迎来正式版本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16年7月28日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将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情况。
这一宣布,意味着在2015年10月就公开征求过各界意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两项政策,即将迎来正式版本。
过去两年多以来,网络约租车(俗称专车)在中国市场迅猛发展,单日成交量已经超过1000万单以上,全国已有超过400个城市开通专车服务。
然而,截至目前,网约车这一营业形态,仍缺乏全国统一的可依循管理准则。各地政府对网约车的管理和执法标准不尽一致,专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之间的冲突也时有发生。
2015年10月份,交通部在各界期盼中,拿出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两份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社会反响热烈。
其中,涉及网约车新政的征求意见稿,在1个月的征求期内,交通运输部就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各种渠道,搜集到各种意见4600多件。
在去年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下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尤为引人注目的讨论热点包括:网约车司机的从业门槛;运营车辆的登记性质和有关规范;经营平台的准入门坎;地方政府对网约车数量和定价的管理方式等等。
当时公布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在服务所在地“不应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