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10月9日,辽宁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目标,计划到2020年,各地区要初步建立起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文件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文件提出,到2020年,各地区要初步建立起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经营主体,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多种所有制的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租赁房屋规模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城镇住房保障要从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鼓励保障对象通过市场自主选择房源,政府根据保障对象的不同类型给予租赁补贴,满足群众多层次多类型的住房需求;将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供应的新方式,纳入住房建设规划,逐步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沈阳、大连市租赁住房年度供应规模占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其他城市要达到5%以上。
文件还明确了2017年至2020年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滚动计划安排。其中,2017年的工作目标是,到2017年底前,各市要制定本地区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工作方案,编制租赁住房四年供应计划。沈阳、大连市要启动培育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