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 “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违规将被载入信用系统
《细则》规定,租赁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或者其委托机构申报,并申请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或者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受赠、继承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自有产权住房;
(二)承租人或者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承租了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者人才公寓;
(三)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承租人有犯罪违法记录;
(五)承租人不在本市工作或者生活。
承租人出现上述情形未及时申报的,一经查实,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承租资格,责令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至承租人实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之日期间按照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公布的该地段同类型房屋年度租金参考价的2倍计租。市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申请将其行为载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