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比起“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需求端措施,大力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从而增加房屋“供应池”的做法,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柔性手段。在挤泡沫、让市场重归正常轨道的过程中,进一步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势在必行。而将要出台的条例就旨在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让租房者更安心。
租赁是经济发展大势所趋,万亿级租房市场洞开
“未来3~5年,中国将有约2亿人进入租房市场,租金规模将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中国未来的租房市场空间巨大。”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在2016年《租赁崛起》报告分享会上表示。该报告更是预测,未来10年,我国租房市场租金交易额将接近3万亿元,租赁人口近2.3亿人;到2030年,租金交易额将达4.6万亿元,租赁人口达到2.7亿人,一线城市租金交易额将超万亿元。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其中,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摆在培育市场供应主体首要位置。
而发达国家经验也表明,城市经济越发达,其房价水平越高,带来的购房压力相应越大,租房就成为居民满足居住需求的主要途径。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住房自有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的水平,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主要是通过自建房屋和购买商品房的形式来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而相对经济较为发达的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其住房自有率分别在50~70%左右,其中德国更是在50%以下,大部分人群以租赁为主要的居住方式。
日前,湖北、广西等地陆续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可以想见,未来2~3年,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策并举,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中唯一享有政策红利的领域。
“千年大计”的雄安新区还肩负着探索房地产发展新道路的重任。甚至有知情人士透露,雄安新区未来或将试行公租廉租房模式,以便遏制高房价,吸纳人才。
楼市健康发展还需政策顶层设计
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房地产长效机制需要三项立法安排:
一项是房地产税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3月4日说,房地产税法的确已列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这意味着外界关注的房地产税法不会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出台。
一项是住房法,或者叫基本住房法。这部法律也讨论很长时期了。主要是保障居民基本住房权的问题。
一项是住房租赁法。住房租赁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部分。居民实现基本住房权,可以是购买,也可以是租赁。在全球主要经济体里,中国是个人住房拥有率最高的国家,国人喜欢买房的文化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另一方面,恐怕也与租房住,很多权利无法保障密切相关。
此次《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是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将有利于解决房地产市场现存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比如,要告别“土地财政”,与之相配套的财税制度、土地供应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等等。
总体看,从三月中下旬以来,针对超出正常热度的房地产市场,从部委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给市场降温。这些政策和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此类“补丁式”政策虽然能够满足即时的需求,但层层摞起来的“补丁”却远谈不上将政策的整体效果最大化。因此为了楼市长期健康发展,还需要政策制定方面进行顶层设计,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基本点出发,对以往的政策进行系统规划和梳理,并为今后的市场发展留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