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商品交易面向全球市场,具有适合不同类型客户的多类型投资产品,如直接投资、商品类上市公司、ETF和商品期货等。还可以提供跨市场的投资产品,如在大连、上海、郑州、伦敦和纽约等进行跨市场、跨期现套利等。
“我认为2017年大型机构,例如公募和大型私募配置大宗商品,应该有非常好的收益。”葛冬梅说,今年大宗商品市场的收益达到31.5%,超出其他所有资产。她特别提及,黄金与其他大宗商品具有很低的相关性,石油与美元通常是负相关,两者都是很好的配置品种。
加快发展相应基础产品
大宗商品市场丰厚的投资回报及诱人的发展远景令机构投资者们跃跃欲试。但中国证券报记者也观察到,他们在兴奋中亦不乏理性,毕竟该领域杠杆高、行业门槛高、市场波动性高,配置组合专业性强,对风控系统要求也高。
对此,众多机构投资者建议,目前要加强投资者教育,放宽投资范围,尤其是要加快推出相应的基础产品。例如,加快发展商品ETF,可以使得基金分散配置大宗商品,做到机构化、专业化。
嘉实资本副总经理陶荣辉介绍,从海外市场来看,全球商品类ETF总规模约1400亿美元,而目前境内与商品相关的公募仅20多亿美元,存在巨大的差距。他说,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股票类市场,从大类资产配置角度来看,商品类公募发展远远滞后于整体资本市场的发展,未来空间巨大。
“大宗商品需求量逐步攀升,企业海外资源投资增加,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给贸易与产业客户大宗商品交易带来挑战。”国泰君安证券公司FICC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固定收益证券部总经理罗东原说,目前企业大宗商品风险管理现状是,在期货套保方面,大宗商品价格和海外市场高度关联,境内外价格有时不同步,企业面临的地域基差风险较大,实体客户远期交易的结构需求较多,国内期货市场曲线较短,无法有效构筑大宗商品价格的远期期限结构曲线。国内期货市场价格有时无法有效反映实际商品供需,流动性深度也不够,企业无法充分套保。如果在海外进行套保,国内公司拥有的外币和海外金融机构给予的授信不足,持有套保仓位期间,容易因资金短缺而被迫平仓。国内公司场外交易可选择的外资行单一,头寸暴露过度,国内公司选择海外风险收益不对称的复杂金融衍生品,风险较大。
他认为,当前应加快基础市场的培育发展,推出相应的基础产品。引导企业客户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锁定收益成本,同时大力培养机构投资者,放松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方面的管制,出台证券公司参与境内外大宗商品业务方面的制度指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证券公司大宗商品等FICC业务模式和开展措施,使证券公司有“章”可循。
放开券商大宗商品贸易子公司设立,使证券公司可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客户。对于券商来说,券商应提升交易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借鉴国外投行的发展经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循序渐进地推进包括大宗商品在内的FICC业务,避免经营发展脱离实体经济。
罗东原还特别建议投行和交易所共同开展投资者教育,特别是加强针对大型企业的培育,完善相关风险管理服务。
葛冬梅认为,非专业机构投资大宗商品基金有诸多风险点,解决方案是投资商品ETF,毕竟基金分散配置大宗商品可以做到机构化、专业化。
上海东证期货从2010年就开始与基金公司合作从事商品指数的研究和推广,2014年11月28日正式推出大商所—东征农产品指数。公司副总经理方世圣透露,目前有4只基金选择该指数作为标的,相关产品方案已经报送监管层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