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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案诉讼时效仅余两月律师称剔除假期因素时日更少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12-22 10:59:25 点击数: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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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信网(记者 张曌)原计划在去年5月进行庭审的紫鑫药业股民索赔案至今没有开庭,目前该案的诉讼时效性已不足两个月。“若剔除春节影响,实际有效期仅剩一个多月。”昨日,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向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表示,虽然紫鑫药业已立的案件没有正式开庭,但法院对新提出索赔要求的投资者实行登记立案,立案不受影响。

  关联交易丑闻被揭

  2014年2月,紫鑫药业因关联交易披露不实,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处以40万元的罚款。此外,证监会还对多名本案相关公司负责人员予以警告和累计罚款71万元。

  究其问题,紫鑫药业隐瞒了与多家公司的关联交易。紫鑫药业未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延边耀宇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边劲辉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边欣鑫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通化伟诚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嘉熙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振豪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上述行为已构成了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上市公司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实际上,在证监会处罚之前,紫鑫药业曾有过自查行为。2011年8月,公司停牌自查数月,承认其未对相互关联交易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且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不过,经证监会进一步调查发现,比较紫鑫药业前期的自查报告,公司仍隐瞒了上述7家公司的关联交易。

  庭审延期不影响立案

  需要提及的是,在紫鑫药业收到行政处罚之后,各地维权投资者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原本首批股民诉讼计划在去年5月开庭审理,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投诉人,因法院需要对该案情况层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证据交换和开庭将被延期,具体延期多久尚需法院确定。

  而时至今日,紫鑫药业依旧没有开庭。“现在虽然已立的案件没有正式开庭,但法院对新提出索赔要求的投资者实行登记立案,立案不受影响。”谢良介绍。

  记者了解到,按法院目前的登记立案要求,投资者至少需要提供的索赔材料包括:证券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 (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深圳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紫鑫药业索赔案诉讼时效明年2月21日到期,现在还剩两月,扣除明年春节影响,实际还剩一个多月。”谢良提醒称。

  一投资者单笔损失312万

  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了解到,来自长春的一投资者损失十分惨重,仅单笔损失就高达312万元。“真是惨大了。”该投资者表示,希望通过诉讼来挽回部分损失,目前其已经登记立案。

  “去年委托我们的投资者中,有一位单笔损失达到110万元。比较了下委托我们的投资者,主要是当时2011年10月24日紫鑫药业复牌后三个跌停造成损失的居多。”谢良告诉记者。

  2011年8月16日,有媒体刊发了“自导自演上下游客户 紫鑫药业炮制惊天骗局”的报道,紫鑫药业即于次日停牌,这次停牌一停就是两个多月,复牌后便遭遇了三个跌停板。谢良表示:“在我们接触的投资者中,大家都感觉那两个月深受煎熬,甚至有投资者问我们能否额外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那么,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紫鑫药业索赔区间为,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8月16日买入且在2011年10月2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紫鑫药业的亏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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