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1月5日讯 金运激光周四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于2015年11月3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责令梁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20万元罚款。
证监会认定梁伟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公司股份。梁伟在3月17日的减持交易过程中,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的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公司股份。梁伟完成3月17日减持交易后,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公司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的8.83%。
2015年3月17日,梁伟超比例减持“金运激光”股份数为482.2万股,成交金额为1.83亿元。(全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