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伙伴合作协议可助渣打进一步强化其财富管理业务,以及该行作为本港财富管理产品主要分销商之地位,亦可让渣打在香港的个人及企业客户享有更多投资选择、领先市场的科技平台以及优质客户服务。有关安排可大大拓展宏利在香港的公积金业务,并进一步加强宏利以管理资产计作为香港第二大强积金服务供应商之地位,以及在现金净流入方面排名榜首之优势。
此项交易预计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惟须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有关此项交易的财务条款不作披露。
此伙伴合作协议可助渣打进一步强化其财富管理业务,以及该行作为本港财富管理产品主要分销商之地位,亦可让渣打在香港的个人及企业客户享有更多投资选择、领先市场的科技平台以及优质客户服务。有关安排可大大拓展宏利在香港的公积金业务,并进一步加强宏利以管理资产计作为香港第二大强积金服务供应商之地位,以及在现金净流入方面排名榜首之优势。
此项交易预计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惟须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有关此项交易的财务条款不作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