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内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销量合计为1,943.05万辆, 占汽车销售总量的88.38%,汽车行业的集中度较高。海南钧达客户为整车厂和一级配套厂商,2011-2013年度,海南钧达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海南钧达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85.23%、76.14%和75.84%,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海南钧达对第一大客户海马汽车2011-2013年度销售收入占海南钧达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80%、34.60% 和38.02%。因客户集中度较高,在海南钧达业务发展过程中,如海南钧达业务依赖度较高的主要客户出现收入规模大幅下降、经营不善、车型开发失败等问题,或发生 海南钧达不能达到主要客户产品开发或质量要求而导致主要客户与海南钧达减少合作或 出现订单下降的情况,海南钧达将面临因主要客户需求变化带来的经营业绩波动甚至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子公司项目投资手续不完备
子公司开封中达二期建设的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于2011年3月17日在开封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备案并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豫汴新区工[2011]00016),2011年10月9日取得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汴环监表[2011]179 号《关于<开封中达汽车饰件有限海南钧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并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为汴房地产权证第254125号和汴房地权证第261100 号的项目用地。作为开封新区重点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进行建设并部分投产, 但该项目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3年12月2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确认函》,确认开封中达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取得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手续,项目供 地的手续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在办理过程中,确认开封中达可正常使用上述 房产,相关部门对该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处罚。2013年12月2日,开封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确认函》,确认开封中达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并投 入使用,目前正在完善上述房屋的报建手续,取得相关许可手续不存在障碍,开封中达可正常使用上述房产,相关部门未曾就该事项对开封中达进行任何处罚,并且将来也不会就该事项对其进行任何处罚。
综上所述,开封中达二期项目尚未取得规划和施工相关许可文件,存在在建 工程手续不完善的情况,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但仍不能排除因该项目手续不完备而导致无法顺利办理房产证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
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海南钧达主要客户为汽车整车厂和一级配套厂商,与海南钧达形成多年持续稳定的业 务关系,能够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海南钧达也建立了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随着海南钧达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也随之大幅增长。若应收账款金额 持续增加且不能得到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海南钧达可能面临回款不及时导致流动资金 持续紧张的情况;尽管海南钧达主要客户商业信誉良好,实力雄厚,报告期内回款情 况良好,但如其发生经营情况不佳导致出现不能支付货款的情形,海南钧达可能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