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城周四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今日收到辽宁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商业城周四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今日收到辽宁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决定书,经证监局查明,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不健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资金占用费的业务处理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
在内控方面,公司筹资行为未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二是没有设立票据备查簿,采取以单代账的方式管理。三是对子公司相关业务管控缺乏有效性。
证监局要求公司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在2015年7月15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后,立即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传达,并着手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