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15〕18号
为规范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交易业务,提高保证金使用效率,降低股票期权交易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5年6月26日前反馈。电子信箱:gpqq@sse.com.cn,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邮编:200120。
附件:/disclosure/announcement/general/a/20150612/591b3361f2ce1ca205c5569eff50dc5a.doc1.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disclosure/announcement/general/a/20150612/524c2920af069dee4e0051f0ce98622a.doc
/disclosure/announcement/general/a/20150612/b974d3fcd584193fd83f459cf081d448.doc2.《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