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002002.SZ)4月9日早间发布公告称,该公司4月8日与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达茂稀土”)签订了《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收购达茂稀土持有的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下称“新达茂稀土”)80%股权,总价款5000万元。同时,鸿达兴业与北方稀土还签订了《合作协议》。
达茂稀土成立于1999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彪,经营范围为稀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的生产、铁精粉的销售等。
早在去年10月份,鸿达兴业就与达茂稀土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为保障公司拟在包头市建设的“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所需的稀土原料供应,拟收购达茂稀土100%股权。
此后,鸿达兴业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收购的审计、评估以及其他各项工作,鉴于国内稀土产业整合进程加快,按照2011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由北方稀土为主体整合内蒙古地区的稀土资源,“公司经认真、充分论证后,收购由达茂稀土以其经营性资产出资成立的新达茂稀土的80%股权”。
资料显示,新达茂稀土成立于2015年1月15日,为达茂稀土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稀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的生产、销售,铁精粉的销售。目前,这家公司拥有碳酸稀土及氧化稀土分离生产线,并且是全国少数几家拥有从原矿采选、焙烧冶炼到稀土氧化物分离的全产业链企业。
据了解,鸿达兴业收购新达茂稀土80%股权后,另外20%股权由北方稀土收购,双方将以新达茂稀土为平台和基础,拓宽在稀土产业的合作领域,推进合作互利。
鸿达兴业认为,此次收购符合该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将有积极的影响,“有助于加快公司在包头市投资建设稀土助剂、稀土颜料等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