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深圳工作且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房:员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深圳市内购买自住住房,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 租房:员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深圳市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
3. 其他:员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深圳市内没有其他住房贷款,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有关政策规定。
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购房: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2. 租房:身份证、租房合同、银行流水账单等;
3. 其他: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1. 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个人业务”;
2. 选择“我要提取”,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3. 审核通过后,将款项直接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1.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金额等均有限制,请仔细阅读相关政策规定;
2. 需要准备齐全的提取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提取金额;
3.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需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免影响未来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