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申购新股是建艺集团,申购时期为3月2日,发行价22.53元,市盈率21.33倍,申购上限8000股。建艺集团申购指南如下:
※建艺集团(002789)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3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1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1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2.53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2)15.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4)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22.53元/股、发行新股2,03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5,735.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970.47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1,765.43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3月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得向网上回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年3月3日(T+1日)在《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发行日程主承销商会及时通知并公告。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8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6年2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2016年3月2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6年2月29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