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28日),银监会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办法》就是众所周知的“监管细则”。它首次明确了P2P平台“金融信息中介”和“网络借贷”的定位,以负面清单的方式为P2P划出了禁止自融、禁止设立资金池和禁止期限错配等十二道红线。
那么,P2P业内对此是怎么看待的呢?记者据此采访了石榴壳的董事长李家安。
李家安特别强调监管细则是一场“及时雨”:最近e租宝、大大集团这些公司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在线下大量聚集投资人资金,涉嫌非法集资,对整个行业产生了负面影响。监管细则有利于行业规范,恢复投资人信心,对合规合法的平台是重大利好,但美中不足的是,细则没有提及P2P平台的退出机制。他认为,如果平台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如何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十二道红线”与“三不宣言”英雄所见略同
监管细则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这被业界看作是监管细则中最大的亮点。
对行业监管趋严的趋势,李家安看得很清楚。在两个月前的2015中国经济媒体领袖秋季峰会上,他就因为提出了“三不宣言”,承诺“不发假标、不做自融、不设资金池“而给业内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认为:“随着互金监管细则的出台,未来只有讲诚信、有底线、懂创新的平台才能在汹涌的金融大潮中站稳脚跟。”

深圳电视台等媒体关注石榴壳发布诚信宣言
此次监管细则“十二道红线”明确了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强调网贷平台的主要业务是提供信息服务,其主要承担信息披露的责任。李家安对此很认同:“刚性兑付没有反映出潜在的风险,容易让平台‘暴雷’,而且总会存在没有能力刚性兑付的一天。但我们愿意出头做市场教育,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同时,石榴壳也将通过社会化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为投资客提供更优质的投资项目,杜绝刚兑之忧。”
信息披露能切实地保护投资人
此次监管细则有关于P2P业务暂停、中止的规定,破产隔离制度将出借人和借贷人资金不列入清算资产,给平台提供了一定的退出通道,也在制度上保护了投资人。李家安进一步提出,更重要的是提供武器来让投资人保护自己。
这个武器就是“信息披露”。
过去很多企业不愿意实名披露,也有一些平台为了营销而把债权打包,做成类似“XX宝”的产品,虽然他们主观上都没有恶意,但在客观上却埋下了“雷”。李家安以石榴壳为例子说明信息该如何披露:“我们2014年底成立之初,就一直坚持全面、完整披露公司信息和项目信息。管理团队还在国内第一个提出了‘社会化风险管理’风控模式。这个模式全程以投资人为中心,让投资人参与到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每个环节,创造条件让投资人监督信贷项目,有效提升了项目的风险管理水平。“

社会化风险管理得到互联网金融领军人物黄震的高度认可
企业有兴衰盛亡,这是无法回避的自然规律。优秀的企业能够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得以延缓衰亡的时间,乃至重新焕发青春;而平庸的企业面对自然规律则只能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作为一类企业,面对自然规律,P2P网贷平台当然无法独善其身。但是,P2P网贷平台毕竟不同于一般性质的企业!它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平台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如何保护数量众多、分布甚广的投资人利益,解除投资者的后顾之忧,是整个行业必须考虑的问题。总不能让成千上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投资人各自为战、独自追索吧?这既浪费投资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李家安还希望监管部门的监管更深入一些,如同银监局、银监会对银行高管资格认定一样,对平台的主要人员,特别是高级风险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核实,以确保高管人员信息的真实性。他说:“这样的话,事前投资人能了解该平台管理人员的过往信用记录,事后能够追究得到他们的责任,在信息披露的压力之下,将有效避免发生e租宝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