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债的发行主体一般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而公司债的发行主体为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债筹集资金往往用于公益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具有专项用途,而公司债筹集资金投向没有限制,公司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情况自主决定。
企业债的信用基础主要依赖于政府信用或国有企业背景,通常有政府机构或国有资产作为担保。而公司债的信用基础则依赖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实力,通常需要第三方担保或资产抵押。
企业债的发行需要经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并且需要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如企业规模、财务状况、项目可行性等。而公司债的发行则相对较为灵活,只需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即可。
企业债与公司债在发行主体、筹集资金用途、信用基础和管制程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投资者在选择债券产品时,需要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进行权衡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