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实上,在资本约束机制方面,银行业和保险业处于不同阶段。保险业真正的资本约束是从2015年颁布的偿二代开始的,资本约束从规模导向转为风险导向,通过几年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体系可以基本达到“形似”,即根据监管要求以清单(Checklist)模式基本具备了相应的组织架构、制度、流程、模型工具以及系统等;但另一方面,风险管理离“神似”还有一定的差距,即董事会和高管层对风险的认识还不够科学,风险管理文化尚未完全普及,风险约束还未在公司的战略规划、产品设计与资产配置等核心管理决策环节发挥重大作用。
而这些工作的深化,必须首先要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加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等专业委员会以及首席风险官(CRO)的职能,实现“嵌入式”的风险管理模式,追求风险可控与有品质的增长,引入市场化机制,从而推动行业的战略转型。
五、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坚实保障
2018年4月,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上提出了建设公司治理十大举措,除了进一步强调规范的股权管理,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职能定位等传统内容,更明确提出了多项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具体内容。这些具体举措,既给保险行业的公司治理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也反映了公司治理对于保险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