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钩民企债券的CRMW发行的另一大亮点,来自于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定价。据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介绍,原来的CRMW一般由创设方在一对一询价后直接定价,投资人参与程度有限。如定价产生偏差,会影响投资人申购的积极性。近期发行的CRMW,创设方先通过前期询价和成本考量确定价格区间,在CRMW预配售阶段让投资者报价确定最终定价。这种方式提高了定价过程信息透明度,定价更贴近市场需求。
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CRMW的定价也日趋合理。从已有CRMW产品看,越来越多的产品年化保护费率落在1%~2%区间,有的甚至超过2%,比最初几单0.4%左右的费率高出不少。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未来随着挂钩主体资质的下沉,费率还会更加有层次。
CRMW的定价也有多种方式,除了上述通过簿记建档让市场投出最终价格的方式外,也可以采用国际通行的根据历史违约数据等设置定价模型估值确定。
有市场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我国现有债券历史违约数据并不多,所以定价模型的估值体系就会比较简单,不会很精准,与市场交易定价会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CRMW定价的重点也会是在摸索更为成熟的定价模型,收敛这两种定价体系之间的差距。
资本缓释需尽快明确
据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介绍,初步估算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可能会形成1600亿元规模。从目前已经创设的CRMW产品来看,创设金额多在1亿元~2.5亿元。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称,粗略预计1600亿元可以创设800只~1000只的信用保护产品,假设此后单只CRMW对债券发行量的覆盖率平均在50%,那么1600亿元的规模大约可以覆盖3200亿元的债券规模。
这就意味着,如果创设量达到预计规模,大部分明年到期的民企债可以被覆盖得到,对缓解民企特别是低等级民企融资问题会有一定效果;同时也预示着,沉寂多年的信用衍生品工具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窗口期。
不过,尽管随着刚性兑付环境打破,投资者对信用风险愈发重视,信用衍生品工具的市场需求逐步被激发,但这一市场顺畅而长久的发展不能单靠当前纾困民企融资的政策东风,相应的监管政策、市场准入等配套制度亟待完善。
有市场人士就呼吁,随着违约事件的增加,与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的资本缓释问题需尽快明确,这样才可有效激发投资者对信用衍生品的兴趣。
实际上,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可以审慎考虑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风险抵补作用。但据了解,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由于资本缓释的具体操作未明确,即便已经采用了内评法的银行也比较谨慎,不敢实施资本缓释。
“目前阻碍信用衍生品发展的一大困境就是资本缓释问题未明确,根据国际通行的监管要求,所有类型的银行都可通过信用衍生品缓释资本。建议我国监管政策与国际监管要求保持一致,明确银行的资本缓释问题,这样会有更多银行愿意参与。”北京一参与CRMW发行的市场人士称。
此外,如果允许更多参与者进来,也利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发展。目前,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有49家,一般交易商有28家,主要集中在中大型银行、证券公司、非法人金融产品等,保险机构、多数城商行和农商行并不能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