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有近70家中央企业拥有各类金融子公司共150多家,有28家民营企业持有5家以上金融机构的股权。
但是,“在中国这个分业监管的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在规则上存在空白,监管的主体也不明确。”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日前召开的记者会上直言。
随着制度“补短板”推进,曾经各监管部门对金控公司“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局面有望逐步改善。潘功胜透露,现在央行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
对金控公司的监管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央行行长周小川阐释了三条初步思路:一是要强调资本的真实性、资本的质量、资本的充足;二是保持股权结构、受益所有人结构、实际控制人状态的透明度;三是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
两会期间,来自金融领域的代表委员的关注重点也不约而同指向金控公司,并对金控公司的监管提出了多项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说,金控公司主要分两类,一类是金融机构控股的,另一类是实体实业控股的。目前,商业银行主导的金控公司已被纳入监管,风险隐患相对较小。但是,对于保险系金融控股公司、地方政府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民营控股金融集团、互联网金融集团等,应予以重点关注和监管。
金控公司往往涉及多领域、跨行业,这也要求“监管要有效协调,在各个领域、不同机构都要有效协调,一种金融行为要有一个监管的标准,不能出现那么多‘套利’的行为。”胡晓炼说。
在她看来,目前监管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强有力的措施来化解风险,也就是“拆弹”,不让“黑天鹅”事件发生,也不让“灰犀牛”冲出来。
来自金控公司的代表委员们也意识到加强自身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存在形式,金控公司由于是混业经营的,因此对风险管控的难度要比单一金融机构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表示,加强风险管理,首先要有很好的防火墙,其次是尊重金融的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