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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证券化加速落地 卖方看多民企“播种期”
作者:jincvip 更新时间:2017-12-6 9:16:5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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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信息披露指南,对PPP项目收益权、PPP项目资产、PPP项目公司股权等三类基础资产的合格标准、发行环节信息披露要求、存续期间信息披露要求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民生证券分析师陶贻功认为,交易所作为当前企业发行ABS最重要的市场,PPP ABS 有望全面激活。

11月21日,据财政部官网披露,财政部正会同行业部委组织评选第四批PPP示范项目。此次评选重点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领域,优先支持存量项目。

截至目前,财政部已会同行业部委推出三批共697个PPP示范项目,投资额1.8万亿元,其中已落地项目572个,投资额1.5万亿元。第四批共征集各地申报项目1226个,投资额2.12万亿元。

民企占比有望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继对中央企业 PPP 业务风险进行管控之后,发改委再发文鼓励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与“192号文”一脉相承。《意见》提出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PPP项目发行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山西证券最新发布的研报指出,考虑到此前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评选及《意见》对民企的倾斜,PPP领域政策导向清晰,民营企业的春天将真正来临。报告称,随着后续更完善的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地,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占比将显著提升。

截至2017年11月,民营企业PPP项目成交金额占比仅24%,成交数量占比47%。其中,民企中标项目规模大多在5亿元以下,显示国企央企在 PPP市场内占据主导地位。

黄俊伟认为,近期,随着资管新规、“92号文”、“192号文”三大重磅文件相继出台,市场普遍认为PPP风口已变,但其实际仍是延续了今年以来一以贯之的去杠杆、PPP加强监管等方针策略,并未超预期。

“11月21日,国资委颁布192号文 ,对于累计对PPP项目的净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0%。”黄俊伟表示,“我们认为,强监管从外部约束了央企在PPP上可能的激进态度,降低央企在PPP业务上的风险,长期将利于央企的发展,而在短期则边际利好PPP龙头民企。”

特别是《意见》明确了民企参与 PPP的主要路径。如不断加大基建领域开发力度,除国家法律禁止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放开。同时,针对传统认知中“不适宜民间资本入场项目”(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工程技术复杂项目)鼓励民企相互合作,或与国企、外商等合作,通过组建联合体、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等方式入场。

同时,《通知》指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经验丰富、商运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民营企业,中央预算向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工作积极、典型案例多的地区倾斜。此外,《意见》鼓励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PPP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PPP项目金融产品创新。

广发证券分析师郭鹏预计,进入2018年需求必然整体释放,央企占据一定比例的同时,订单会更加向地方国企、民营龙头企业等群体扩散。根据测算,假设PPP项目库全年新增5万亿规模,2017年10-12月财政部PPP项目落地规模将达到0.97万亿元,预计两库2017年底累计签约落地规模将达到7.6万亿元;累计签约率提升至32%,2017/2018年PPP项目或将迎来落地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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