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再出台6项减税措施,包括简并增值税税率、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这些减税措施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哪些行业和企业将迎来降负利好?市场主体对减税红包有什么感受?5月,本报记者对山东、河南、深圳、大连等地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
13%↘11%
简并增值税税率,引导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下行
此次公布的6项措施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作为继续推进营改增的措施之一,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13%税率目前主要适用于农产品、自来水、天然气、居民用煤等生活必需品,这些产品与执行17%的普通商品并没有区别,但正是考虑到它们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性,对其实行了13%的优惠税率。此次进一步下调到11%,将带来更大力度的减税,提高相关产业利润或引导部分产品价格下行。”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
河南博爱县三峡益众新能源公司是一家主营煤层气的能源企业,公司每年给下游企业供应煤层气1亿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2.4亿元。“税率简并后,下游企业按11%的税率购进煤层气,购进环节将减少成本480多万元。”公司总经理谭传荣说。
博爱县国税局局长张志强介绍,目前该县境内西气东输一线工程和“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管线的安洛线、中铝线、豫北支线等管道工程已建成投运,“博爱—郑州—薛店”天然气管道工程和“博爱—洛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主体基本完工,东方燃气、昆仑燃气和三峡益众新能源等12家天然气企业和多家企业加气站都在上述管线中,增值税税率简并将在很大程度上惠及这些企业,预计可年减税970万元。
由于增值税有环环抵扣的特征,上游企业交税少了,将带来下游企业税负增加,这对农产品加工上下游企业影响尤其明显。为此,政策特别明确,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这意味着在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税负下降的同时,深加工企业能够实现税负不增加。
“农产品按照11%的税率征税,给我们这种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带来利好,预计年减税额20多万元。”山东沂源县乡村园食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乃义对记者说。
而作为乡村园公司产品的下游深加工企业,山东飞龙食品公司一度对农产品减税很忧虑。公司财务负责人陈长霞介绍,企业一季度购进农产品425万元,按照13%的税率可抵扣税款55.25万元,如果按照11%的税率计算,意味着企业税款抵扣将减少8.5万元,全年会额外增加约40万元税款。
“有了维持原抵扣力度不变的政策,我们下游企业不用再担心税负变化了,政策考虑得很周到。”陈长霞说。
30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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