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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股申购新规四大重点详解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4-26 16:31:19 点击数: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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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证监会19日消息,按法定程序核准了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3家,深交所中小板1家,创业板3家。投资者可关注新股申购一览表。

  新股申购新规有哪些?

  新规1、针对巨额打新资金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新规2、突出发行审核重点,调整发行监管方式,严格执行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将审慎监管条件改为信息披露要求;

  新规3、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简化程序,提高发行效率,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

  新规4、求首发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

  新规5、强化中介机构监管,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要求保荐机构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作出先行赔付承诺,完善信息披露抽查制度,出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监管办法。

  新股申购新规的四大重点

  1、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本次打新只需配好市值,不再冻结资金,T日申购当天不须缴款。

  因此此次IPO发行不会再出现以前为了打新导致巨额资金冻结的状况,新规下IPO对大盘所导致的不利影响有限。

  2、中签后不全额缴款,视为放弃,不缴款或不全额缴款的情况12个月内出现3次,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要被禁止打新6个月。

  3、对于公开发行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此次首批7家公司中就有高澜股份、苏州设计、海顺包装3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

  4、投资者打新只可以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能全权委托给券商代为操作。

  以上涉及个股及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2016新股申购条件

2016年新股申购新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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