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预防和惩治证券犯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建议,及时完善证券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惩治证券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提高打击证券犯罪的精细化水平,加强对新型证券交易形式和“上下游”环节的监管,避免形成新的风险集聚地和监管盲点;协助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单位完善内控机制,争取从源头遏制特定信息的非法扩散与外流。
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控系统全面升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金融资管机构一批长期隐蔽的“老鼠仓”交易陆续曝光,相关从业人员受到法律严惩。
记者了解到,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指导下,证监会深化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执法合作,进一步健全打击“老鼠仓”的协作机制。同时,“老鼠仓”案件的刑事司法解释立法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