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人士解读:“如果机构赎回规模占比不大,不会影响到单位净值破1。但如果真如举报人所说,这家机构客户势力过大,以至于基金公司不敢轻易得罪,被迫‘保大伤小’,那么有一种可能性为,11月23日机构赎回量比基金剩余数量大很多很多,这样即便估值精度提高到11位,也会对净值带来显著影响,甚至基金的运营费等平日微不足道的杂项费用也会导致11月24日的下跌。如果是这种情况,基金公司应该提前预判不利影响,启动巨额赎回条款,分多日赎回,可降低运营费用的影响,而且四舍五入的随机出现一般可减轻对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或者选择对剩余投资者有利的日期将剩余部分赎回对冲扳回损失,这样就做到了公平,否则,就难免损害剩余投资利益。”
思考二:是判断失误?还是迫于压力?
在采访过程中,鉴于信息披露相关原则,记者无从查出当天机构投资者到底赎回了多大量,也不知道到底是哪家机构进行了巨额赎回,更不知道这家机构投资者是否强势到可以影响基金经理的决定,也不知道这家机构投资者是否认购过规模突然增至50亿元的交银丰润A。
但公开信息显示,交银丰润C的基金经理连某累计任职时间2年又167天,2015年8月4日开始任职,在2017年2月,该基金另一位基金经理孙某离开,公司让连某独自负责交银丰润C。该基金经理的行为,到底是因资历浅而判断失误,还是不愿意得罪机构大客户,又或是自身无权决定,从而在机构巨额赎回时没有考虑到净值波动会给“小投资者”利益造成伤害?
交银施罗德回应称:“交银丰润C份额净值在2017年11月24日下跌的主要原因为本基金运作费用的计提。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交银丰润C类基金运作费用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准计提(行业内普遍通用的做法);在11月23日发生大额赎回的情况下,以赎回前基金净值为基准计提的基金运作费用由11月24日剩余基金资产承担,因此对11月2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造成影响。该基金在11月24日的净值跌幅与运作费用计提引起的跌幅基本一致,由此可见,该基金的投资运作没有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净值损失来源于基金运作费用的计提。”
监管层:“中小投资者至上”的价值取向绝不能变
债灾下,债基遭遇巨额赎回的现象在过去一年不断上演,可如何确保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损伤也是一大难题。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1月16日表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中小投资者代言人,广大中小投资者需要什么,关心什么,期盼什么,资本市场就向什么方向改革发展。无论资本市场怎么改革发展,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中小投资者至上”的价值取向绝不能变。
数据显示,到2017年底,我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已达1.34亿,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关系到上亿家庭、数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阎庆民表示,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最大的政治,监管部门将牢牢立足我国资本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刷新”过时制度,将投资者保护要求落实到监管工作的全链条、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