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基金 >> 基金知识 >> 正文
基金申购是什么意思?基金申购申请流程步骤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7-12-5 13:56:15 点击数:
分享到:

 1.预缴款

1、投资者申请申购基金,应主动将足额申购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划入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商业银行开立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并确保在当日17:00前到账。直销网点不接受除“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以外的其它缴款方式。

2、直销网点的清算账户:

户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对应关系划付,造成申购无效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将不承担责任。

3、以下资金将被视为无效申购,款项退往投资者的来款账户或指定银行账户:

(1) 投资者划至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至资金,但没有使用“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的;

(3) 投资者划至资金,但未办理申购手续的;

(4) 投资者划至的资金在当日17:00以后到账的;

(5) 投资者划至的申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申购金额的;

(6)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申购失败资金。

 2.提交申购申请

1、已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到直销点办理申购业务应携带以下材料:

(1) 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

(3) 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4)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已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到直销点办理申购业务应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2)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

(3) 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4)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48小时热点
全站48小时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