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旨在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1. 回购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回购自身发行的股票。
1. 回购方式: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回购、要约回购或者协议回购等方式回购股份。
1. 回购价格: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应当合理,不得高于本次回购股份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
1. 监管机构:公司应当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确保股份回购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