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单号:XXXXXX
车主姓名:张三
车辆型号:XX品牌XX型号
车牌号码:粤AXXXX
首次投保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本次保险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1. 车辆损失险:人民币XX万元
2. 第三者责任险:人民币XX万元
3. 车上人员责任险:人民币XX万元/座
1. 车辆损失险: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
2.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 车上人员责任险:被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导致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1. 本保单的保险金额按照车辆实际价值确定。
2.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3. 被保险人应妥善保管车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1.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等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 保险车辆的损失和第三者责任,由于地震、核辐射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或者醉酒、吸毒、故意行为等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费总额:人民币XX元整(¥XXXX)。保费缴纳方式:在线支付/银行转账/现金缴纳。首次投保时,被保险人需一次性缴纳全额保费。续保时,保险公司将根据上一保险期间的出险情况调整保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