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拟置出资产包括德润租赁58.48%股权、德信担保100%股权、德众金融67.5%股权、德善小贷56.51%股权和德合典当77.05%股权,置出资产的最终承接主体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力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同时,新力金融拟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比克动力75.62%股权,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经协商,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7.27元/股。上述两步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在此基础上,新力金融拟定增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上述交易完成后,比克动力将成为新力金融的控股子公司,新力金融的主营业务也将转变为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及销售。
新力金融表示,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在原有业务面临转型升级压力背景下,为了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而进行的交易。通过本次交易,具有较强竞争力、良好市场前景的锂离子电池业务将注入上市公司,从而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如比克动力发展符合预期,则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新力金融称,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迅速且具有较高壁垒,若公司采取自行投资的方式进入,则存在较大的市场进入难度和较长时间的初始经营风险。随着本次差异化资产注入,公司能够快速切入新能源行业,有利于公司拓展新业务,构建上市公司在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