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华宝证券测算,中性条件下,CCER能增加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的度电收入。其中,水力发电项目收益最明显,每上网一度电将增加收入约0.0181元,CCER对收入的贡献约为4.36%至7.6%;光伏发电项目和风力发电项目紧随其后,分别增收约0.0222和0.0225元,对应CCER对收入的贡献约4%至7.11%和3.78%至6.81%。CCER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生物质能利用项目收入的贡献较低,为2%至4%。
需要说明的是,参照此前碳交易试点地区和国际碳交易市场的抵消机制,对环境和生态带来的负面影响尚不清晰的水电项目尤其是大型水电项目,未来被纳入CCER存在不确定性。在此前的国内碳交易试点地区中,仅湖北和上海接受水电项目CCER,并制定了针对性的限制条件:湖北对水电项目所在地和规模有明确要求;上海限制了项目减排量产生时间范围。
“我国碳市场的两大交易标的是配额和CCER,CCER呈现供大于求的态势,在全国碳市场机制建设的过程中,CCER市场被暂时封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顾问徐楠表示,只有积极稳妥推进碳市场建设,稳步扩大市场容量,做好控排企业的履约,让碳资产价值打好基础,才能通过碳资产给可再生能源运营企业带来显著利好。
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开启,CCER供需情况正在转变。
首批参与全国碳交易的电力行业每年配额预计为40亿吨,按5%的抵消比例折算,每年约需要2亿吨CCER抵消量。与此同时,在2017年暂停申请备案的CCER已签发的减排量约5300万吨,并在近年来的履约核销过程中逐步减少。若短时间内不恢复CCER备案,市场供给将趋紧,交易价格有望回归合理水平,增厚可再生能源运营公司的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