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2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考核要求,分别为14%、16%、18%。
《决定》还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
长期以来,乘用车企业每年都要接受“双积分”考核,也就是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新能源汽车积分考核。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未达到要求标准而被记为负分,将受到暂停高油耗产品申报或生产等处罚。若企业的新能源汽车产量未达到要求标准而被记为负分,将受到停产高油耗车型的处罚。因此,企业需保证“双积分”达标,或向其他乘用车企业购买积分以补偿负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表示,按照《决定》修改的比例要求,基本能够保障实现“到2025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4.0升/百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汽车总量20%”的规划目标。同时,2021-2023年正负积分市场预计能够保持供略大于求,积分价格客观反映市场价值。
专家认为,随着疫情好转与利好政策陆续落地,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重回增长轨道,车企盈利也有望提升。
据中汽协统计分析,2020年5月,新能源汽车产销环比延续了上月增长势头,销量增速更为明显。5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4万辆和8.2万辆,环比增长3.5%和12.2%,同比下降25.8%和23.5%。
多位专家表示,5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呈现出环比改善的现象,主要是因为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放缓叠加各地推出的新能源汽车购车政策,加速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4月23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四月以来,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上海市在5月20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对今年购买新能源汽车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位消费者5000元补贴,同时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天津市在5月21日下发《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对购买新能源小客车的天津市人员和单位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北京市在6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在2020年下半年拟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指标。
此外,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海南、广东、湖北等地也出台了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表示,国际疫情还在持续发展蔓延,我国已经和即将出台的汽车产业稳增长、促消费以及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也在逐步发挥作用等因素,工信部将持续跟踪评估疫情对2020年及以后年度《积分办法》实施的具体影响。后续将根据疫情影响情况,研究提出有关调整政策,在充分听取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