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去一段时间,民间一直有科创板“垫资开户”的说法,对此上交所再下监管要求。记者获悉,上交所向各家证券公司最新下发了《关于落实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券商严格把关科创板权限开通。
根据通知,上交所要求券商严格把好“交易权限开通关”,全面核查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真实情况,对于开通前账户资产变动异常的投资者要重新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进一步风险揭示等客户管理措施。
重点一:券商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资者提供资金来源
通知中强调,会员应当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制定完善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做好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确保参与交易的客户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券商在对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和综合评估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资者提供资金来源等有关证明材料。投资者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会员可以拒绝为其办理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开通相关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通知,券商不得在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同时,为其自动开通融资融券交易权限。并要求券商为投资者提供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服务前,应充分揭示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
重点二:提及追溯,已开通账户也要重新核查
此次上交所的通知不仅对今后的科创板权限开通进行了严格要求,更要求追溯此前已经开通权限的账户是否符合要求。
具体来看,通知讨论了投资者开通科创板权限的不同情况:
一、开通前,券商应当认真核查其是否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条件:
对于申请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账户内资产出现异常变化的,会员应当重点核查投资者的资金来源、资金性质及在规定时期内的账户资产分布是否异常等情况。会员不得为不符合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
二、对于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券商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其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对于账户资产变动异常的投资者,会员应当根据前款规定重新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进一步风险揭示等客户管理措施。
重点三:强化风险告知和投资者教育
此次通知还特别明确,券商应当重点向投资者揭示科创板的投资风险。
一方面,监管要求券商应当客观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投资者,影响评估结果。对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结果与以往差异较大的,会员应当重点关注,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科创扳股票交易。
另一方面,要求券商在重点评估个人投资者是否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晓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时,可以通过测试问卷等有效方式进行。在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前,应当给予充分合理的时间供投资者阅读,以便投资者在充分知悉和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事项、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后,结合自身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审慎判断是否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此外,还支持券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持续开展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向投资者全面客观介绍科创板股票交易相关业务规则及风险事项。
重点四:“垫资开户”,此路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