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介绍,“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目前仅支持实名注册功能,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导入了一部分纳税人的信息,以此进行校验和压力测试。其中“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将在12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
刘丽坚提醒用户,填报专项扣除信息在第一次填写时一定要填完整,便于及时享受优惠,以后月份、年度享受时就不需要再填。而且每年末如果没有变化,确认一下即可,无需重填,有变化的则把变化部分更改即可。他特别强调,税法和专扣办法都已经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扣缴单位都必须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有责任保护好纳税人的隐私。
对于专扣办法中规定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的内容,国家税务总局人士表示,这主要是为了界定好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倡导大家共同维护诚信社会。“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不是说可以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来校验吗?为什么还要每个人留存资料呢?这主要是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国还是首次实施,各方信息共享还需要一个逐步健全完善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需要纳税人留存的资料将越来越少。”
刘丽坚特别说明,这些留存的资料不需要提交,申报时既不需要给税务机关,也不需要给扣缴单位。税务部门在事后核验时,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对上的,就不需要找纳税人查阅留存资料;如果部门信息核对不上就会找纳税人核对,需要得到纳税人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