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的一桩遗案日前宣判:赣州市原市长冷新生受贿财物约人民币905万、美元3万,被判有期徒刑6年。
冷新生于2011年至2016年任赣州市长,当地人士普遍认为,这一任职是苏荣安排的结果,其落马也属于苏荣遗案。
判决书披露,冷新生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取贿赂。其受贿事项多达19起,行贿者共20人,时间跨度从2002年至2017年共15年,期间他历任丰城市长、市委书记,宜春市委常委,赣州市长。
“红颜知己”李慧萍
冷新生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受贿得来的一多半钱款都给了“特定关系人”李慧萍,约489万。
“两高”曾有解释,“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江西省纪委通报,冷新生有搞钱色交易的行为。
冷新生直接给李慧萍的钱款约250万。例如在2010年,冷新生提出给李慧萍买房筹款200万元,后找到商人林某,索要200万。林某安排人取了200万现金,用两个编织袋装着交了冷新生。冷转手给了李慧萍,李花了194万在深圳购买了两套房屋。
此外,很多巴结冷新生的商人,会直接给李慧萍送钱,共计约239万。如商人夏某通过李慧萍联系上冷新生,获得不少关照。他为表示感谢,以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名义,于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共给予李慧萍167万余元。
同样地,商人施某于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间,以支付工资名义给了李慧萍55.8万元。
李慧萍的另一身份是江西省南昌市美森博纳国际酒店总经理。她因与冷新生共同受贿,已于4月底被提起公诉。
冷新生案中还有两个关键人物,一个是徐某。徐某于2010年底向冷新生提出买房要求,冷新生遂从商人李某处要来100万,将其中的50万给了徐某。
判决书并未明确冷、徐二人之间的关系,具体信息尚待进一步披露。
听到风声后对抗审查
2016年7月2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展开了为期两月的巡视“回头看”。“回头看”结束刚10天,冷新生就被免去了赣州市长职务,后转任省工信委党组书记、提名主任人选。
2016年10月8日,中央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时通报,江西“政治意识不够强,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及时。选人用人的反映集中,违反换届纪律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