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是指什么意思?
台湾“劳基法修正草案”闹得沸沸扬扬,草案内容将现行“一周一例假日”,修正为“一周两例假日”。“一例一休”与“周休二例”的差别,到底是什么呢?台当局“行政院”版本的“一例一休”跟“立院委员会”版本的“周休二例”差别在哪?
其实,“一例一休”意指一天为例假日,一天为休假日;“周休二例”为两天例假日。
所谓例假日是指:不可以请劳工出勤,劳工可拒绝上班。仅有在天灾、突发事变等才可要求劳工上班,且必须加发一日工资与补休一天。
所谓休息日是指:理应能休假,但劳资双方达成共识,休息日可变上班日,可不必补假,但要加倍发给工资。前两个小时工资加发1.33倍,第3小时起加发1.66倍,加班1-4小时算4小时加班费,4-8小时算8小时加班费,8-12小时算12小时加班费,时数也计入延长工时(加班)总数,每月不逾46小时。
最新消息:
台当局“一例一休”表决通关 工厂业者喊被逼入绝境
“一例一休”表决过关,对客运业等服务业影响甚巨。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一例一休”表决过关,客运业者首当其冲,直指目前驾驶人力已严重不足,如今又得配合“一例一休”增加人力,最坏打算就是减少班次,或是调高票价因应;甚至有工厂业者表示,这等于将中小企业逼入绝境,一旦做不下去,不是收摊,就是外移。
“台北客运”总经理李建文表示,“一例一休”修法通过后,对客运业影响非常大,几乎没办法因应。如果要配合,必须增加人力,连带增加人事成本,但现在驾驶人力不足并且不容易招募,最坏状况就是申请减少班次,反而影响民众权益。他认为还是应视行业增加弹性空间。
“国光客运”总经理吴忠锡指出,他们现有1250位驾驶,如果要因应“一例一休”,需再增加80至100人,但现在都已雇不到人了,要补足根本不可能。况且加班费也会随之增加,对于已是惨淡经营的客运业而言,难以撑下去,只好回到使用者付费概念,旅客恐怕难以再享受比高铁或台铁更便宜的客运票价,希望台当局慎重处理此事。
生产交通器材的“台南市寯阳实业公司”负责人蔡明宪表示,中小企业在台湾恐怕没有未来,“能做就做,如果有一天做不下去了,只好收起来”。他解释,“一例一休”规定等于是周休2日,星期日不能叫员工来加班,星期六要员工来上班,还要加倍给日薪,对中小企业而言等于是增加成本,碰上有急单或大量订单时,根本不敢接,“这等于将中小企业逼入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