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斌建议,构建政府间合作的利益补偿机制。这一机制包括“激励性补偿”和“禁止性补偿”。“激励性补偿”主要针对在府际合作治污中会有所损失的主体,包括财政资金的对口支援及转移支付。同时,应尽快实现区域生态产业链的集聚与联盟,以高附加值、高新技术、低碳化的绿色产业作为经济融合之本,进而通过消费市场的调节,形成人才、资金、技术等各项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互补性低碳生态补偿模式。而“禁止性补偿”主要针对各方主体违背合作公约的消极行为,这种方式通过增加“违约成本”的方式规范合作主体行为,保障合作机制的成效。
张强斌建议设立环境治理专项基金,主要由政府提供财政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国际资本多渠道融资,制定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收支管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