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对于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的其他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通知开户人重新核实身份。开户人未在3日内到银行柜面或者向支付机构重新核实身份的,银行应当对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除银行卡外,对于信用卡,明天起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其中,对信用卡透支取现利率、预借现金等业务做出了调整,信用卡ATM透支取现额上调到每日1万元,透支利率可最高打七折,免息还款期可能超60天,“滞纳金”也改名为“违约金”。
除了银行卡,信用卡也有多条新规明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影响最大的一条为央行取消信用卡滞纳金。这意味着持卡用户熟悉的“滞纳金”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并且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透支利率方面,新规则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新规完善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由现行的每卡每日累计取现2000元提高至1万元。针对持信用卡用户的利好在于,持信用卡在ATM机取现是金额上升。但银行人士提醒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需支付利息,并非免费业务,办卡前要了解现金提取额度、现金转账额度及手续费标准,以免在取款时被扣除过高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