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称,董事会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决定后,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并积极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及相关业务的实际情况,继续认真审慎研究本次重组方案;并将在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
9月1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实施重组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结合相关规定,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及相关申请材料,并尽快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