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证券法》的出台还有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在一读和二读之间会就《证券法》修订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一般来讲,意见征求时间是一个月。可见,何时出台征求意见稿,将成为证券法将要“二读”的重要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用授权的形式,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具体制度作出专门安排,让注册制改革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目前,注册制改革推进前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吴晓灵表示,证监会这一年来在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明确中介机构职责和全面从严执法、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这一切都为注册制的再次推进奠定了基础。
尤其是IPO提速明显。进入下半年以来,IPO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加速迹象。据统计,7至10月证监会核发IPO批文的数量分别为27家、26家、26家和28家,11月达到52家,创下去年6月以来的新高。据此计算,最近5个月监管层核发IPO批文总数接近160家,是上半年的两倍多。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新股发行接近“即审即批”,当前的新股发行速度正逐渐与注册制的节奏对接,监管层也有意在试探市场对于新股的承受力,IPO“堰塞湖”消化之后,新股发行市场化的一大障碍就消除了。不过,注册制改革的推出前提或需要证券法修订完善,当前急需《证券法》修订内容最终明确,毕竟证券法修订的推进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监管完善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市场对修改后的证券法甚是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