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养老保险缴费
根据统计局数据,2015年,辽宁、黑龙江、吉林经济增速分别为3%、5.7%、6.5%,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当前,下调职工社保费的空间有多大?
中国财科院经过4个多月的实地调研后发现,2013~2015三年间,东北地区企业的总体运行情况持续恶化,企业经营十分困难:销售费用连续下降,表明产品销售困难程度加大;财务费用上升,表明企业资金成本负担加重;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在2014年内大幅度下降后,2015年基本保持在2014年的水平。这四项费用都高于全国,表明东北地区企业成本负担很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韩晓明认为,目前东北地区成本费用的高企已经远远超过了企业正常运转的边界,且与全国相比,各类成本高企,企业补偿生产耗费的能力不足;销售萎缩,价格受到挤压,利润空间不断收缩甚至连年亏损,企业面临严重的生存困境。
刘尚希认为,在社保代际精算平衡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适当降低企业负担比例,尤其是养老和医疗保险比例,这是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
作为五险中的重要一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在五险中超过一半,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实现制度并轨,但待遇仍有差别。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不断扩大,但是,可支付月数由2012年的19.7个月下降至2015年的17.7个月。其中,黑龙江的企业养老金可支付月数仅1个月。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入不敷出”的省份在快速增加,由2014年的3个扩大到了2015年的6个,分别是: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陕西和青海。
在此背景下,刘尚希认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
按照上述《方案》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以上两项社保费率降低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此外,刘尚希也表示,在降低社保缴费的同时,中央适当承担历史成本,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来适当承担一些历史成本,和地方一起逐步化解这些存量人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