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刊登后,咨询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为啥今年退休的人不能涨养老金”、“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该咋理解”等,对于这些问题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为您一一解答。
1 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咋理解?
并不完全是到手的工资数
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调整中都提到了“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这个概念,并以此为基数按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那么,“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该怎么理解?
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都从统筹基金中支出,有一些特殊人群补贴项目的资金来自统筹基金之外,与统筹部分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本次增加0.5%的部分,不包括这类特殊津贴。绝大多数人是没有特殊津贴的,所以在计算这一项时,可以以2015年12月份领到手的养老金为基数乘以0.5%计算,如果当月养老金中含有以往补发的部分需要扣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构成与企业不同,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并且各单位的资金渠道也不同。以事业单位来说,就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几种类型,因此工资的来源有的是统筹内有的是统筹外。在本次工资调整中,涨幅乘以3.4%的部分为统筹内的月基本养老金,并不包括统筹外的部分。在计算这一项的时候不能单单以发到手的全部工资为基数乘以3.4%。
2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沈阳卡在1992年10月以前
在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挂钩调整中提到,“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这其中的“视同缴费年限是什么意思”?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金。沈阳市的视同缴费年限卡在1992年10月以前。也就是说,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1992年10月前的连续工龄,无特殊情况都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时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