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 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
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允许符合条件的载货汽车过境通行线路
1、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
2、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全天通行: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
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
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
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
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
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
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
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
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