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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适用房】2016年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及购房申请程序
作者:lushumei 更新时间:2016-8-26 15:20:3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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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房价居高不下,这让很多想要买房组建自己的小窝的朋友们承担不起,大喊“伤不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所以成了大家的抢手货,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买的哦,要符合条件的。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2016年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及购房申请程序。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6: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六)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经济适用房审核程序: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

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情况进行调查。

向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的,社区工作站应将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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